为贯彻落实《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7号),进一步规范我市网络食品经营行为,切实做好网络食品交易主体备案管理工作,天津市市场监管委起草了《天津市网络食品交易主体备案管理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根据有关规定,向社会征求意见,现予发布。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16年11月8日前反馈天津市市场监管委。
联系人:孟 华
联系电话:84493788
附件:《天津市网络食品交易主体备案管理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
天津市市场监管委
2016年10月28日
《天津市网络食品交易主体备案管理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