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食品检验机构:
为落实食品安全法相关要求,规范食品检验工作,加强食品检验机构管理,根据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印发的《食品检验工作规范》食药监科〔2016〕170号)和《关于执行<食品检验工作规范>有关事项的通知》(食药监办科〔2017〕20号),我委决定召开食品检验工作规范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食品检验机构主要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
二、培训时间
2017年7月3日(周一)下午14:00-16:00
三、培训地点
和平区贵州路98号B座(市药检院)五楼阶梯会议室
四、培训内容
1、讲解《食品检验工作规范》;
2、部署专项检查相关工作。
五、联系方式
委科技交流处联系人:曹德勇联系电话:27182106
六、其他事项
1、请各食品检验机构将参会回执于6月29日(周四)下班前将电子邮件发至邮箱tjspaqzhiliang@163.com。
2、请参加培训人员自行携带《食品检验工作规范》(可在国家食药监管总局网站下载),提前十分钟入场。
2017年6月26日
回 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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