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多措并举 全面推进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
来源: 发布日期:2017-12-29 17:05:37 关键词:

 

按照《天津市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方案》(津食安办〔2017〕29号)要求,滨海新区各相关部门通力协作,密切配合,积极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

一、加强宣传引导,营造社会共治良好格局

一是新区广播电视媒体积极开展正面宣传引导,加大对全区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共计编发新闻稿件193条,其中电视新闻86条,“滨海之声”广播新闻16条,滨海手机台新闻13条,滨海网络广播电视新闻78条;二是各街道(乡镇)深入基层,积极现场宣传食品,尤其是保健食品相关知识和认识误区,谨防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违法犯罪行为,累计发放宣传资料6877份,宣传袋6000个,印制横幅50幅,展示牌17个,宣传册500本,宣传板报37块。同时,各街道(乡镇)充分利用社区电子显示屏等优势资源,大力宣传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相关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共治氛围。

二、积极巡查,全面做好专项行动排查整治工作

新区市场监管部门严格按照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相关要求,紧抓整治重点,积极主动巡查出击,全面排查食品、保健食品重点领域、重点品种、重点企业,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210人次,执法车辆455车次,监督检查食品及保健食品经营单位996户次,为做好辖区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截止目前,行政处罚结案数3件,没收违法所得4.3111万元,罚款84.236万元。

三、畅通投诉举报,加大投诉举报处置力度

新区全面顺畅投诉举报机制,努力加大投诉举报处置力度。截止目前,新区投诉举报中心共受理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类相关投诉举报共计136件,具体为举报56件,投诉80件。投诉举报内容涉及销售变质、有异物等不合格食品,以及篡改生产日期,夸大和虚假宣传迷惑误导消费者的违法违规行为。新区针对投诉举报案件,积极核查处置,顺畅行刑衔接机制,涉及违法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部门。同时,案件进度情况第一时间反馈给投诉举报人,努力提高投诉举报人的认可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