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局执法平台录入工作取得实效
来源: 发布日期:2017-07-28 14:46:35 关键词:

         一是明确平台信息录入责任。按照“谁执法谁录入”原则,明确执法监督平台录入责任,指定一名人员作为平台监督员,负责本单位信息录入监督工作,每天按时查看本单位执法信息录入情况,督促录入人员及时录入,通过平台“自动预警监督”栏目查看预警情况,按照不少于10%的比例通过平台“主动抽样监督”栏目。二是严格问责保障录入及时性。制定录入管理办法和问责制度,针对执法信息归集开展专项自查,定期通报各执法单位平台信息录入数量和履职率。三是积极开展信息自查补录。本着“有查必录、有案必录”原则,定期集中开展信息自查补录工作,所有完结的行政检查、已立案的行政处罚信息必须全部录入平台,切实保障录入工作的全面性、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