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市场监管体制改革的落地之年。全系统认真贯彻市委十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以“活力、秩序、安全”为目标,着力构建“六大体系”,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改革,全力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市场安全,从严落实管党治党任务,受到了市委市政府和各有关方面的充分肯定。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第一,充分发挥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优势,创造了简政放权与市场监管协同并进的“天津模式”
一是商事制度改革效益显著。实施注册资本、经营场所登记制度改革,在全国省级层面率先推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截至2015年底,全市共颁发“三证合一”营业执照7万余份,颁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一照一码”营业执照5.31万份。探索推行药品零售企业“五证合一”制度,食品流通、餐饮服务、保健食品销售“三证合一”制度,食品、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三证合一”制度,最大化地简政放权优化服务,有效地推动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全市市场主体总量达到70.58万户,进入70万户时代,同比增长18.47%。我们还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辛勤工作,圆满完成了全市企业股改调查摸底,有效推进了企业股改挂牌上市工作。二是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开创新局。深入推进“一个平台管信用”,实现了对全市各类市场主体和政府部门的两个“全覆盖”,成为企业自主申报和公示信息、社会公众查询、政府部门监管的重要平台,受到国务院领导的充分肯定,有力支撑了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制定了《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暂行办法》和《市场监管随机抽查联合检查暂行办法》,在全国率先开展信用风险分类和“双随机”抽查,编制随机抽查联合检查目录,建立监督检查人员数据库,开发市场主体联合监管平台,构建了以信息公示为基础、以信用监管为核心、以风险分类为依托、以双随机联查为特色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入选全国自贸区最佳实践案例。三是服务自贸区和京津冀战略积极有效。积极争取国家工商总局出台支持天津自贸区建设的意见,制定《关于支持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贯彻京津冀协同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中国(天津)自贸试验区企业登记管理规定》,联合京冀两地工商、质监、食药部门签订合作协议,圆满完成了首批自贸区制度创新8项改革任务,并推出第二批创新制度。四是质量强市、标准化、商标广告四大战略稳步实施。全面落实质量发展纲要和市政府加强质量工作意见,圆满完成国务院对我市政府质量工作考核任务并得到好评。质量领域政府激励和引导机制逐步完善,完成对区县年度质量工作考核和首届“天津质量奖”评选,5家企业荣获2014年度“天津质量奖”,5家企业荣获提名奖,3家企业入围中国质量奖公示。民生安全重点领域计量监管和诚信计量体系建设不断深化,圆满完成认证认可试点工作,受到国家认监委充分肯定。加强重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生产领域产品商品2954批次,平均合格率96.73%。开展流通领域商品抽检309个批次,向社会发布商品质量抽检公告11期,曝光质量不合格商品38个批次。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启动实施“千项标准行动计划”,成立标准化委员会,发布全市首批制修订任务1318项,兴国书记、文魁副市长高度肯定。积极参与亚太经合组织绿色供应链天津示范中心建设,组织发布首批区域协同标准,公共服务标准化工作荣获国家级唯一试点项目。全市广告企业总数达到32274户,滨海广告产业园获批国家级产业园区。全市广告市场严重违法率大幅下降。全市中国驰名商标达到145件,著名商标1323件,“天津市名牌产品”达到640种。五是重点领域执法办案得到加强。全系统发挥“一支队伍抓执法”优势,部署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执法行动,共依法查办各类违法违规案件4047件,罚没款总额4620.46万元,切实保障了市场秩序平稳可控。
第二,统筹构建食品药品和特种设备全程监管体系,保障了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和公共安全
一是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实现突破。将食品药品安全作为市场监管部门的首要职责,做实三级机构和三级专职食安办,发展上万名村居协管员和志愿者,补齐了基层“短腿”,弥合了监管“缝隙”,为各级政府强化属地责任提供了有力抓手。各区县局和食安办、药安办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落实绩效考核制度,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指挥畅通的监管协调机制,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化实现了历史性突破。二是“四有两责”制度全面推行。坚决落实有岗、有责、有人、有手段“四有”要求,认真履行日常检查和监督抽检“两责”,创新食品药品安全日常监管。严格落实各环节监督检查规则,在全国率先推行食品安全责任信息公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量化分级管理、监管干部量化管理考核制度,提出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现场表格化检查规范和监管标准。会同市农委制定《关于加强天津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意见》,签署《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合作协议》,初步建立了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相衔接制度。三是量化分级管理和放心工程建设不断深化。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各环节监管法规制度、规程和地方标准,在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者中普遍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推进新版GMP、GSP认证,推行食品和保健食品HACCP安全控制体系,推动实施跨省市第三方专家互查互评,探索向社会医疗器械专业认证机构购买服务,均取得预期效果。巩固放心食品药品民心工程建设成果,新增放心调料示范厂、高校A级示范食堂、农村食品安全工程,评定放心药店147家、放心药厂45家、放心医疗器械生产企业52家。成功承办中捷药品监管研讨会,国际交流合作进一步深化。四是安全建设工作全面加强。制定我市食品药品安全建设实施方案、特种设备安全建设实施方案,纳入安全天津建设总体布局,部署开展以食品药品、危化品和特种设备为重点的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加强应急体系建设,成功举办国家示范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完成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药品全程监管信息系统一期工程,完善特殊药品监管责任制,加强医疗机构制剂监管,推动建立京津冀药品生产一体化监管。全面推行药品生产流通电子监管码制度,药品赋码率达到100%,覆盖全品种、全过程、可追溯的药品电子监管体系基本建立。加强特种设备监管和专项整治,组织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战、燃煤锅炉节能减排攻坚战“三大战役”,探索电梯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推行大型起重机械加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车用气瓶安全管理系统,有效防范了重大安全事故发生。五是检验检测体系和能力得到提升。落实“一个体系搞检测”目标,食品药品监管“市级两中心”、“一区县一中心”、街镇“一所一快检”的三级体系加快推进,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筹备组已经成立,正在抓紧组建。加强食品药品质量抽检和风险监测,全市共完成食品监督抽检100729批次,开展风险监测8563批次。全市食用农产品抽检合格率99.4%,食品生产、销售和餐饮环节合格率分别为96.85%、97.97%、99.68%。全市共开展药品监督抽验5860批次,检出不合格46批次;开展国家级、省级医疗器械监督抽验320批次,检出不合格15批次,数量明显下降。
第三,着力提升消费维权整体效能,营造了我市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一是便民服务热线作用效果明显。落实市政府8890便民专线工作部署,建立健全对接机制,强化业务培训,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全年共受理各类咨询、投诉、举报75793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845.21万元。二是纵横联动体系不断加强。宣传贯彻新《消法》,与旅游、邮政、商务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与建筑装饰、黄金饰品等投诉相对集中的行业协会建立直通互动机制,在10余家网站和交易平台建立“消费维权直通车”联系点。在市场监管三级维权机构基础上,与20家街镇服务中心建立消费维权工作对接,实现维权便利化。三是消费侵权专项治理扎实推进。深化小额消费纠纷快速解决暨无障碍退换货机制,344家企业快速解决小额消费纠纷1.98万件,无障碍退换商品10.15万件。督促引导全市61家企业率先推行赔偿先付制度。严格预付卡消费、洗染、美容等行业领域事中事后监管;针对消费合同中突出问题,开展格式条款监测和整治,率先发布了全国首个省级《电信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四是社会监督和比较试验赢得民心。市消协联手京冀两地公开致函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及三大通信运营商,呼吁并促成京津冀区域内取消手机长途通话费和漫游通话费;致函国家工信部、国家标准委,建议调整平板电视机安装配件供给方式并出台国家标准,得到两部委的积极回应。着力推进热点商品比较试验常态化,发布电饭煲、蔬菜、T恤衫比较试验报告,引起社会公众和国家有关部门的广泛关注,取得了较大的社会反响。
第四,深入推进从严治党和依法行政,党建保障和法治保障作用明显加强
一是党的建设全面加强。认真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通过专题辅导、主题征文等多种形式加强理论武装和政策宣传,教育引导全系统与党中央和市委保持高度一致。组织召开首次全系统党建工作会议,制定《关于加强党建工作的意见》、《关于严格委直属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培育核心价值观的意见》,建立健全机关和基层党组织体系,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全面推进。二是领导班子建设水平得到提升。统筹布局体制改革后各级领导班子建设,调整任命处级干部292名,配齐配强了15个区县局、海河教育园区局和稽查总队领导班子。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组织系统415名处级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并开展抽查。多途径加强干部教育培养,专题举办全系统领导干部依法治国落实主体责任专题培训班、各区县局和直属单位党委书记脱产培训班,切实提高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管党治党能力。三是“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扎实有效。全系统深入领会“三严三实”的核心要义,牢固树立“三严三实”的检验标尺,严格把握专题教育关键环节,做到了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特色、结合实际有亮点。先后举办专题培训讲座、报告会297场,领导干部讲党课249次,专题研讨会210次,经受了一次深刻的理想信念和党风党纪教育。坚持问题导向,全系统共召开座谈会588个,谈心谈话2378人,收集到意见建议1516条,提炼涉及“不严不实”问题449条、专项整治问题70条。先后制定出台《“三重一大”事项民主决策实施办法》、《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关于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追究的规定》、《关于加强市场监管体制改革新形势下调查研究工作的决定》等一批制度文件,狠抓整改落实,持续巩固用力,有效提升了全系统的工作水平,在全市政府部门绩效考评中被评定为“优秀单位”。四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卓有成效。认真履行两个责任,深入学习两部党规,落实“纪严于法、纪在法前”要求。注重加强平时监督,严格规范权力运行,让31名轻微违纪干部作批评与自我批评,对19名信访有反映的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形成了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监督常态。注重盯紧问题线索,对2007年以来全系统问题线索存量大起底并按照最新标准和程序处置。注重加强教育监督执纪问责,严防“四风”反弹,9名干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26人受到诫勉谈话、组织调整处理,始终保持了惩腐高压态势。加强财务和审计工作,获评全市部门决算工作一等奖,审计工作实现全覆盖。五是市场监管法治建设全面深入。出台关于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的意见,梳理原三局行政执法依据、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以及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处罚程序指导意见、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加快市场监管重点领域地方立法,推动《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升格为政府规章,完成《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若干规定》、《天津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天津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办法》立法调研和草案拟定工作。接受全国人大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市人大对产品质量“一法一例”的执法检查。梳理编制并面向社会发布市场监管委721项“权责清单”,为全系统统一配发执法证件和执法服装,有效保障了科学立法、严格执法、模范守法。六是基层监管能力和信息化建设有序推进。召开首次全系统基层建设工作会议,制定全市《市场监管所建设指导规范》和加强市场监管所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明晰基层监管目标职责,确定为基层所办10件实事任务。加强基层监管能力建设,推进稽查总队大队和基层所执法装备标准化,投资1400万元采购的首批装备已经到位,共举办各类培训班1031期;培训54919人次,基层监管执法能力得到较大提升。我们大力加强信息化建设工作,组织开发了支撑商事登记改革、事中事后监管创新、食品药品全程监管的一系列监管平台,为重大改革部署落地提供了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