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与中心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为主线,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规律,准确把握市场主体创新需要和人民群众实际需求,深化和完善“五大体系”建设,更加注重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更加注重维护社会和谐,更加注重改善民计民生,更加注重市场监管与执法转型升级,更加注重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和谐率先发展。
(二)中心任务。一是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坚持“增加总量,扩大规模,鼓励先进,淘汰落后”方针,大力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淘汰高消耗、高污染、高排放产业,积极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优化。二是服务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先行先试新型商事登记制度,促进滨海新区、中心城区和各区县三区联动协调发展。三是积极扩大内需,努力服务民生。促进就业创业,实现企兴民富。服务“三农”发展,提升农业产业化程度,促进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四是切实维护消费安全与公平交易秩序,加强市场监管,营造公平有序市场环境,拉动消费需求,维护社会和谐与公平正义。五是深化体制机制创新,推进工商职能转变,提高监管执法效率。完善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体系,建设科学高效的工商行政管理。
二、主要工作目标
(一)市场主体总量大幅增长。预计自2011年到2015年,全市市场主体总量达到65.3万户,增长55%。其中,内资企业总数由17.6万户发展到28.3万户,增长61%。内资企业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由2.2万户发展到3.4万户,增长55%;民营企业由15.4万户发展到24.9万户,增长62%;个体工商户由22.8万户发展到35万户,增长53%。外商投资企业由1.4万户发展到2万户,增长43%。
(二)市场主体规模不断扩大。预计自2011年到2015年,全市市场主体注册资本金总额由2.06万亿增加到6.7万亿元,增长225%。其中,内资企业注册资本金由16110亿元增长到59814亿元,增长271%。内资企业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注册资本金由9418亿元增长到34969亿元,增长271%;民营企业注册资本金由6692亿元增长到24845亿元,增长271%;个体工商户申报资金由111亿元增长到224亿元,增长102%。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由652亿元增长到1050亿美元,增长61%。
(三)商标战略规划全面落实。预计自2011年到2015年,基本建成六大市级品牌培育基地和十大优势品牌集群。全市商标注册总量达到10万件,其中服务商标1万件,集体商标、证明商标60件。驰名商标总量达到100件,著名商标达到1200件,商标国际注册量达到3000件。
(四)广告市场繁荣健康发展。预计自2011年到2015年,全市专营广告经营单位由3701户增长到6660户,增长80%;广告经营额由104亿元增长到260亿元,增长150%;广告违法率明显下降。
(五)行政执法水平显著提高。行政复议维持率达到95%;行政诉讼胜诉率达到95%,市场主体违法率明显下降,市场交易秩序明显好转。
(六)消费者权益得到有效维护。消费者申诉投诉解决率保持90%以上水平,全市消费环境进一步改善。
(七)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2011年-2015年,全系统本科以上学历人员比例达到70%,硕士以上学历人员比例达到4%以上,专业化人才比重显著增加,全系统中共党员比例达到80%,基层工商所党支部单独设置率达到100%。
(八)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一步加强。政风评议成绩名列前茅,廉政文化建设走在全市前列,防范廉政风险和监管风险取得明显成效,信访案件逐年下降,人民满意工商所达到100%。
(九)基层基础建设全面改善。全市工商所100%进入等级工商所行列,50%达到一级工商所建设标准。工商所基础设施全部达到二级以上建设标准。基层工商所人手1台计算机,执法交通工具全面改善。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以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为主线,创新更为宽松、更为积极的市场准入政策
1.实现政策促进体系的不断延伸。围绕实施产业提升战略,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延伸。培育壮大航空航天、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与健康、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制造等产业;重点支持现代物流、金融保险、科技和信息服务、创意产业、会展经济、总部经济和楼宇经济等生产服务业;着力支持提升生活服务业,推动服务业聚集区、新型专业市场和特色街区建设。围绕增强天津经济整体实力,向主体税源和优化结构方面延伸。放宽市场准入,鼓励扩大民间投资,支持民间资本进入基础产业、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社会事业和金融服务业等领域。深入研究天津八大支柱行业发展的规律,选择薄弱环节与空白点制定支持措施。推动落实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措施,加快天津市科技“小巨人”成长计划实施步伐。在鼓励先进产业发展的同时,制定高消耗、高污染 、高排放企业退出市场办法。围绕实施富民惠民战略,向消费拉动和城乡一体化方面延伸。支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增加就业创业机会,缓解就业压力。加强流通体系建设,发展新型消费业态,拓展新型服务消费,落实鼓励消费的政策,促进消费结构升级。大力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支持农村经济发展多元化经营,增加农民生产经营收入。支持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农村小型金融组织和小额信贷,改善农村金融服务。
2.实现准入服务体系的改革创新。在滨海新区探索实行更为宽松的市场准入模式,实施主体资格与经营资格相分离的新型商事登记制度,方便企业办理前置许可,提高市场准入效率。研究注册登记与注册资本相分离,在健全市场主体信用机制的前提下,推动资本申报制,降低公司设立成本。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探索建立网上审批模式,实施电子化营业执照。坚持“非禁即可、非禁即入”,进一步推动取消或改备案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缩减照前置行政审批。探索建立摊贩社区托管模式,促进中小经营者进入市场,方便人民群众生活。深化年检制度改革。进一步简化年检手续和程序,全面推行网格化、网络化、团体化年检,提高年检工作效率。
3.实现职能服务体系的完整高效。围绕实施龙头带动战略,努力推动环渤海工商行政管理登记注册一体化、消保维权一体化、行政执法一体化。继续巩固和完善重大项目对接、功能区服务、解难题促转变等服务措施,促进高水平大项目好项目顺利落户,服务中心城区的产业层次、科技含量和产出效益提升,推动示范工业园区、农业产业园区建设。全面落实商标战略,重点在注册数量、国际注册、老字号注册与保护、商标专有权保护、商标使用效率上下功夫。引导已经获得认定的老字号注册商标、争创驰著名商标。出台促进天津市广告业发展指导意见,指导广告市场主体自律经营,实现天津市广告业繁荣发展,为市场主体实现品牌效应提供健康平台。努力建设红盾护农、经纪活农、合同帮农、商标富农、信用保农等“五项兴农”机制。大力扶植组建农村专业合作社,鼓励农业生产经营从分散的农户模式提升为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的企业化模式,为农业产业化经营提供载体。
(二)以增强市场秩序控制力为目标,建设资源整合的监管体系
1.以“精细化、集约化”为目标,实现监管方式的根本转变。树立精细化理念,从系统风险、地区风险、执法风险、廉政风险等多个角度,加强对监管风险点的梳理与识别,建立风险级别标准,完善防范机制。树立集约化理念,以网格化监管模式为依托,以经济户口为依据,通过各类监管业务的协同以及信息资源的共享,建立搜集信息、发现隐患、控制风险、规范行为等功能的一整套体制机制,实现对市场秩序度的侦测与防控。树立大监管的理念,推动事前规范、事中指导、事后监管的一体化,着力引导经营者自律守法,降低监管成本,提高监管有效性。
2.以“改造流程、归口管理”为主轴,实现各类监管业务的协同。集成市场主体、交易客体、经营行为等监管业务,由多头分散监管转向集中协同监管,由单一业务条线纵向监管转向跨业务横向合作监管。一是明确分工,细化职责,保障网格化监管模式运行的顺畅与工作量的合理分担。建立大部制监管体制,从机制上保证市局处室统筹部署,力避重复检查、重复安排;强调差异化落实,增强分局科室指挥推动能力,能够结合辖区实际,进行过滤分拨,提出优化方案;促进巡查工作的常态化,增强基层工商所责任落实能力,有计划地进行巡回检查,把各项工作落实在基层。二是突出重点,科学分类,根据主次关系和执法类别建立电子化流程。按照“一级网格勤督查、二级网格细管理、三级网格重落实”的标准,以时间、人力等资源投入为基础,分级分类建设各专业工作任务下达、信息反馈、效果衡量的流程,并建立执法手册数据库,通过数据网络手段,将执法依据、执法案例、执法痕迹与流程进行严密整合。三是强调效果,加强考核,建设监管绩效考评体系。以任务完成率、问题发现率、预期效果实现率等指标为依据,建立监管效果评价体系。建立各业务条线、各工作任务完成标准系统,加强各层网格责任人的绩效考核。
3.以“风险监控、行政指导”为重点,实现监管职能的到位。一是强化网格化监管的发现机制,控制流通领域风险点。建立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安全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发布与危机处理机制。建立并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制度。建成符合我市实际、全国工商系统领先的信用分类监管体制。建设网络商品交易监管信息化平台,建立全市网站及网络经营主体数据库。开展网上巡查、风险等级巡查,继续盯紧管住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黑网吧、无照经营、虚假宣传、制假售假非法传销等重点领域,不断推动监管新兴行业、新兴业态等领域延伸。二是强化行政指导的引导机制,规范主体行为与经营行为。将行政指导整合进大监管体系,建立分级分类行政指导机制。将行政指导的建议、辅导、提醒、规劝、示范、公示等六种形式固定为监管流程,在包括市场 准入监管、市场规范监管、合同规范管理、食品安全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商标申请认定保护、广告监督管理、不正当竞争监管、打击传销规范直销管理、日常巡查等十个工作领域中全面推开。建立行政指导统计机制、效果评估与考核机制,开展行政指导典型案例整理汇总,开展行政指导专题培训,促进行政指导工作有序开展。三是强化信用体系的规制机制,规范市场主体信用行为。针对信用缺失对消费需求与投资经营的阻碍作用,充分发挥工商职能,推动信用体系建设。推动行业部门信用建设为主线的信息系统互联互通,配合有关部门共同打造信用信息数据平台。推动信用评级、担保中介、资质认证等中介鉴证机构的市场化健康发展。扩大合同示范文本的覆盖领域,加大推广力度,提高使用率。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活动。在广告、零售、物流等行业推广诚信经营自律公约。
(三)以提高行政执法的威慑力为重点,建设优势集中的执法体系
1.提升行政执法在工作布局中的位置。风险监控、行政指导、案件查处,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履行好市场监管第一责任的三大重要手段。对严重违法违章活动依法予以严厉惩处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维护市场秩序、优化投资环境、促进公平正义的杀手锏。行政执法队伍是展现工商行政管理门依法行政、廉洁从政的重要窗口。要进一步健全相对集中的执法模式,提高执法机构的定位,加大执法办案的投入,提高执法人员思想、业务素质。
2.打造相对集中执法办案平台。一是强化行政处罚权的集中度。配合大监管体系的风险监控与问题发现机制,以一支专业执法办案队伍为主体,全面建立起点线面互联互通,权责利协调一致,人财物相对集中,查审处无缝对接,形成“巡查发现、三级联动、专业指导、集中执法”的执法办案机制。二是实现办案数量质量“双突破”、“双提升”。加强对执法办案重点、难点问题的研究,着力突破广告违法、商业贿赂、垄断经营、网络侵权等案件,弥补执法空白,杜绝监管漏洞。建立大要案件督办指导制度,通过查处大要案件辐射效应,有效提升执法权威。要做到有案必查、立案必结,提高案件结案率,缩短办案周期,提高办案数量。开展年度十大典型案件评选,建立典型案件案例库,提升系统案值查办能力。三是锻炼专业化执法队伍。加强执法系统应急执法快速反应机制,对专业执法机构进行“快速集结,统一联动,紧急处置,妥善处理”的综合演练,达到掌握办案时机,对特定事件、时段和地区实话迅速控制的要求。设立案件流转程序,建立明细化的绩效考核评价标准,对办案数量、质量、量级、时限实施全面科学考核。
3.加大集中型专项执法活动的力度。促进集中执法活动达到解决问题、震慑违法、树立权威的三重效果。一是增强专项执法活动的指向性。适应形势发展,加强对消费者反应强烈、屡禁不止、阻碍消费拉动、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破坏公平正义的违法行为的研究,制定周密计划,适时开展专项执法活动,突出解决重点问题。二是增强专项执法活动的震慑力。建立重大典型案件曝光制度,实施违法企业信用惩戒。三是增强专项执法活动的权威性。深入开展执法疑难定性及法律适用问题研究,完善分类执法依据及监管职责目录,抓住工商行政管理本质性执法领域,集中力量查办具有工商特色案件,成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不可或缺的执法力量。
(四)以筑牢群众支持根基、增强工商部门公信力为核心,建设效率、效果、效益合一的消保维权体系
1.完善“工商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群众参与”的消保维权架构。未来几年,中国经济将转向以内需为主导的发展模式,随着消费领域的投资的增长、消费结构的调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将会面临许多新问题。要把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作为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的重要渠道,提高到消除不稳定因素,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来认识。紧扣工商监管执法、行政指导、行政调解等综合职能,提升企业自律经营、守法经营意识,强化新闻舆论、行业协会、消费团体的外部监督水平,充分发挥第三方资源在制定消费政策、出台消费法规、整治侵权行为方面的参与作用。
2.提升维权系统受理处置消费投诉效率。建立消保、消协、12315、信访、经济检查等部门和机构紧密联系的工作体。实行工商所与消协分会的职能分离。拓展12315“六进”和消费维权示范站,强化市局、分局、工商所以及区街、市场消费维权终端建设。拓展委局际维权合作机制,通过与各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的联动,延伸维权网络。拓展12315申诉举报中心功能,进一步强化对申诉举报受理、分拨、督办的全程指导与风险评估。推动市、区(县)两级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建立和完善消费者争议仲裁制度和小额消费纠纷索赔制度。提请立法部门赋予消协组织处理消费争议民事裁决权,设立集中的行政调解大厅或调解中心,切实提高消费维权调解服务效能。对12315电话咨询与受理职能实话服务外包管理。
3.提升系统治理消费领域热点难点问题的效果。建立基层处理重大疑难申诉举报归口报核制,按照职责权限报上级对口部门 审查通过后再行运作。定期梳理分析调解消费争议难点问题,从法制建设、制度建设的视角,强化消费领域的动态分析,密切关注消费申诉、投诉走向,实现对侵权问题的根源治理。针对格式合同、退换货、夸大宣传等问题,通过行政合同、行政建议等手段,督促企业履行公开商品服务信息、缺陷商品召回、无理由退换货等义务,加强自律并承担应有的社会责任。
4.努力降低全社会消费风险。建立权威的商品信息发布渠道。依托“一会两站”在社区、村镇、企业等建立“消费教育引导流动站”。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公众媒体,以及工商门户网站等互动媒体,建立权威商品信息发布渠道,使消费者能方便获取真实的商品服务信息和专业的消费科学指导、便捷的维权引导。推行流通领域商品和食品消费安全信息比对发布制度,强化消费信息的披露力度。开展全市诚信市场建设。与精神文明办、市商务委配合推动全市诚信市场建设。
(五)以优化职能结构、激发工作活力为目标,建设具有较强支撑力的大保障体系
1.以优化功能、依法行政为根本,强化高效能的机制支撑。推进大部制、专业化的工商体制建设。以“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的改革方向,完善“一个窗口许可、一方网格监管、一支队伍办案、一个平台维权、一股合力保障”的机制建设,建立有利于保障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内部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管有力的管理体制。推进法治化、制度化的工商法制建设。坚持立改废并重,完善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体系,以市政府名义制定企业名称管理规定,出台规范治理无照经营的工作意见和制定加强合同监管的意见。适应大服务、大监管、大执法和大消保体系建设的需要,加强制度体系和程序体系建设。加强执法检查,落实执法责任制,健全执法监管网络,做到职、权、责相符。加强复议应诉工作,严格落实责任追究。
2.以激励干事、促勤保廉为导向,强化高素质的队伍支撑。努力提升领导班子建设水平。按照“市场主体注册量、社会服务面、市场秩序度、综合保障力”的指标体系,量化工作标准,加强对各级领导班子的考核。深度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的力度,大规模、制度化地推进公开选拔、竞争上岗,推行系统内人员交流。完善选拔干部初始提名制度、任期制、试用期制,完善干部轮岗交流、双向选择和AB岗制度。继续实施红盾素质工程。引导干部树立“靠素质立身,靠实绩进步”良好氛围。注重加强干部日常绩效考核,建立与年度考核、职务晋升相结合的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完善视频系统和远程教育相结合的培训平台。有计划、有重点地培养高层次后备型人才。全面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立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开展“三公”问题专项治理。深化政风行风评议,开展对系统各级各类窗口形象和效能的督察。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重点强化干部作风养成教育,健全完善并落实预防教育制度和谈话谈心制度。
3.以建立学习型、民主化组织为目标,强化卓有成效的思想政治支撑。一是实现思想理论学习的科学化规范化。把学习计划的落实情况作为年度班子考核的依据之一,把学习培训情况作为考察任用干部的依据之一。强化市局、分局、工商所三级培训机制。逐年制定全年培训计划,并组织好实施。强化各级党组中心组制度执行力度,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12次,每年至少安排两次业务专题学习。建立健全述学制度,严格学习考勤管理,建立健全干部学习培训档案管理制度。二是深化民主政治建设。建立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健全和完善领导班子民主议事决策制度。坚持面向社会及服务对象开展三级述职述廉。深入开展政务公开、党务公开、局务公开,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健全权力约束制衡机制,加强干部管理监督。定期组织召开系统民主管理现场会,搭建“民主管理委员会”、“干部职工对话会”、“局长意见箱和电子信箱”等六个民主平台,让干部群众及时反映个人意志和利益诉求,并有针对性地改进工作。三是建设具有职业特色的工商文化。发挥文化建设的引领功能,注重在精神文化层面上调动干部积极性,把“忠诚党和国家、爱岗敬业、依法行政、追求公平与正义”作为干部的职业道德,把“四个只有”、“四个统一”、“四化建设”、“四高目标”、“四个转变”作为机关的价值取向、文化内涵,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是第一要务,加强监管维权是第一责任”作为基本理念和行动指南。坚持不懈为干部职工办实事,解决干部生活困难,活跃职工文化生活,增强了机关的凝聚力。
4.以信息化、数字化为手段,强化现代化的工商行政管理技术支撑。构建和完善综合业务平台,彻底消除信息与工作流程的“孤岛现象”。构建和完善公共服务平台。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加快电子认证技术实施,打造基于3G技术的全天候企业服务平台。构建和完善内部管理平台。以政务内网为核心,强化办公、执法智能辅助系统,建设电子监察评价系统。建成集市场主体注册量、市场秩序度、社会服务面和综合保障力于一体的工商行政 管理决策信息分析系统。积极参与构建全市企业信用体系,研究建立天津市企业信用指数,为准确反应天津市市场秩序状况提供平台。不断健全发展报告发布机制,推动发展报告的信息服务向区县政府和街区经济延伸。全面挖掘注册信息、产业信息、投资信息、信用信息,将全国的工商数据纳入发展报告一并分析,进一步提升数据应用水平,丰富报告内容,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5.以“统筹规划,科学实施”为原则,强化基层工商所建设。加快落实《天津市工商系统2011-2013年基层建设规划》和市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设施建设的决定》。围绕实现基层工商所职能转变、发挥综合监管职能要求,通过基础规范、素质提升、巩固提高的三个年度主题建设,实现改善基础设施,提升能力素质,明晰工作标准、强化执法保障,推进升级转型的目标。全部工商所基础设施达到二级以上,每个分局至少有一个示范工商所,实现办公用房标准化、执法装备专业化、办公设施现代化、生活设施人性化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