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市场监管委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登记制度政策解读
来源: 发布日期:2016-06-08 15:22:13 关键词:

一、背景介绍

为进一步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简政放权,放松政府对微观经济的管制,完善企业名称管理机制,更好地激发市场活力,根据《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市场监管委拟定的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登记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津政办发[2016]51号)规定,日博365投注网决定,对企业名称登记核准制度进行改革。自2016年6月1日起,在天津市自由贸易试验区试点实施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登记制度。自主申报登记制度的实施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需要,是落实工商登记便利化的需要,是政府放松对微观经济的管制还权于民的需要,是继我市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以来推出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企业住所登记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一系列改革举措的又一新举措。

目前,该项制度已正式在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实施。

二、什么是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登记制度

我市的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登记制度是指天津市市场监管委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通过制订《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登记规则》,对登记注册前无需办理工商登记前置审批或无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预先核准的企业名称,不再实行预先核准,申请人通过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平台进行自主查询、比对,对自己选定的企业名称自主确定申报或登记的一种制度。

三、为什么要改革现行的企业名称预核准制度

党的十八大三中全会提出的改革工商登记制度,是政府简政放权的需要。本届政府从上任之初就提出,要还权于民。政府从管不好、不该管的领域退出,把一些事情交给市场、交给社会、交给人民。政府管应该管、必须要管好的事。对一个企业而言,名称是其独立人格的基础,也是其财产权的重要部分。法律意义上讲,企业的名称权是企业依法对其登记注册的名称所享有的权利。企业的营利性质,决定企业不仅依法享有决定、使用、变更自己名称排除他人非法侵害的权利,企业还有依法转让自己名称的权利。因此,政府应当把本该属于企业的名称权交还企业,让企业自己来决定如何登记注册和使用自己的名称。

四、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登记制度适用哪些范围

根据《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登记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在天津自贸试验区内登记注册前无须办理行政审批或无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预先核准的企业(含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可以通过天津市市场监管委的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系统进行自主申报或登记。

五、企业自主申报名称是否意味着企业想叫什么名字完全由自己决定

企业名称的一个基本功能就是区别功能。对于一个企业来讲,应当做到自己的名称符合法律和社会文明发展的要求,按照市场竞争的规则,遵守公序良俗,要诚实守信,不侵犯他人的在先合法权利。这就要求企业在申报企业名称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规则,要受禁止性条款的约束。如果企业名称中出现《企业名称自主申报规则》中所列禁止情形的字词,如,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的;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及部队番号的;汉语拼音字母(外文名称中使用的除外)、阿拉伯数字;违反公序良俗的;含有不良政治、宗教及民族歧视性的;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禁止的,系统会通过大数据自动识别不得申报。

六、怎么才能确定企业自己拟定的名称能否进行自主申报

实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就是要赋予申请人自主选择权。做到这一点,有赖于我们要建立一个自主查询、比对系统,通过一个数据齐全、更新及时的,向申请人开放的企业名称数据库,让申请人自主判断、辨识、确认想要使用的这个名称是否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是否符合企业名称申报规则,是否与其他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

具体而言,想要进行自主申报的企业投资人可以按照企业章程或协议,自行选择拟用的企业名称,无需到天津自贸试验区的企业登记办事窗口,只需在任何一个地方的电脑浏览器地址栏输入zzsb.tjmqa.gov.cn或登陆日博365投注网门户网站,点击“在线办事”下的“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模块后,依据《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指南》对拟用的企业名称按照企业名称“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的四段式顺序要求依次进行填写,如果有规则中禁止或限制使用的字词出现时,系统会进行拦截或提示,当显示拟用的企业名称四段为一种颜色时,勾选自己的名称后就可以自主申报。申报成功后系统会提示“恭喜您!您的企业名称申报成功”,自动生成一个《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告知书》,然后申报人可以自主打印《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告知书》或直接到企业登记注册窗口办理企业登记。

七、申请人取得了自主申报的企业名称后多长时间应当办理登记注册

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的规定,企业名称经核准登记注册后方可使用,在规定的范围内享有专用权。未经登记的企业名称,不具有名称权。《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市场监管委拟定的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登记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明确,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后,有效期为一个月,逾期未登记注册的,名称自动失效。有效期届满前未完成登记注册的,申请人可延期一个月。因此,申请人在自主成功申报企业名称后,一个月内应当办理企业登记。办理延期的,系统支持延期一个月,自办理延期时起算。未办理登记的,系统会释放该企业名称。申请人如需继续使用该名称,应当重新申报,如果已被他人申报成功,原申报人不得申报。

八、自主申报的企业名称如果与他人的名称发生争议怎么处理

政府放权给企业,企业在获得权利的同时,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按照权责相当的原则,企业应当自担风险,对自主选择的企业名称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天津市市场监管委作为企业名称的登记管理机关,具有维护统一开放的市场秩序,保障交易安全,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职责,因此对企业和申请人的经营行为有依法实施监管的职责。一旦申报或登记的企业名称违反了相关规定,造成了公众误认或与在先注册的企业名称相同或相近形成名称诉讼,或因投诉、举报、权利人的要求被登记机关认为不适宜企业名称时,登记机关根据职责,依据《自主申报企业名称近似争议处理程序规定》对认为不适宜或法院判决应当纠正的企业名称会责令相关企业进行变更登记。对逾期不申请变更登记的,登记机关将依据《自主申报企业名称强制纠正程序规定》,对不适宜企业名称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代替,将其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并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