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广告监测中心)职责目录 | ||||
序号 | 主要 职责 | 职责事项 | ||
序号 | 名称 | 页码 | ||
1 |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开展广告监测 | 1.1 | 市级及市内六区电视广告监测 | 1 |
1.2 | 市级广播广告监测 | 2 | ||
1.3 | 市级报纸广告监测 | 3 | ||
1.4 | 户外广告监测 | 4 | ||
2 | 协助监管机关维护广告市场秩序 | 2.1 | 提供案件举证 | 5 |
2.2 | 全市监测数据的统计分析 | 6 |
(监测数据统计分析)信息表 | |
序号 | 2.2 |
名称 | 全市的监测数据统计分析 |
法定依据 | 《广告法》第四十九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广告监测制度,完善监测措施,及时发现和依法查处违法广告行为;国家工商总局工商广字[2004]第163号文件《关于规范和加强广告监测工作的指导意见》:四、省及省以下广告监管机关对在本辖区发布的广告进行监测。 |
实施机构 | 天津市广告监测中心 |
职责边界 | 天津市广告监测中心独立行使 |
运行流程 | 汇总市级及各区的监测数据,分时段统计分析形成监测报告及各专项分析报告,向监管部门提供全市的广告发布及违法情况 |
运行要件 | 无 |
责任事项 | 确保数据分析的准确性 |
监督方式 | 电话 23311004,河北区民主道38号407室 |
(案件举证)信息表 | |
序号 | 2.1 |
名称 | 案件举证 |
法定依据 | 《广告法》第四十九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广告监测制度,完善监测措施,及时发现和依法查处违法广告行为;国家工商总局工商广字[2004]第163号文件《关于规范和加强广告监测工作的指导意见》:四、省及省以下广告监管机关对在本辖区发布的广告进行监测。 |
实施机构 | 天津市广告监测中心 |
职责边界 | 天津市广告监测中心独立行使 |
运行流程 | 采集样本、提炼违法广告、统计分析、资料和数据的保存、向广告监管部门提供所需违法信息及素材 |
运行要件 | 无 |
责任事项 | 准确提交监管执法所需的涉嫌违法广告样本和具体违法信息 |
监督方式 | 电话 23311004,河北区民主道38号407室 |
(户外广告监测)信息表 | |
序号 | 1.4 |
名称 | 户外广告监测 |
法定依据 | 《广告法》第四十九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广告监测制度,完善监测措施,及时发现和依法查处违法广告行为;国家工商总局工商广字[2004]第163号文件《关于规范和加强广告监测工作的指导意见》:四、省及省以下广告监管机关对在本辖区发布的广告进行监测。 |
实施机构 | 天津市广告监测中心 |
职责边界 | 天津市广告监测中心独立行使 |
运行流程 | 采集样本、提炼违法广告、统计分析、资料和数据的保存 |
运行要件 | 无 |
责任事项 | 识别涉嫌违法广告和具体违法信息,提炼及存档备查 |
监督方式 | 电话 23311004,河北区民主道38号407室 |
(报纸广告监测)信息表 | |
序号 | 1.3 |
名称 | 市级报纸广告监测 |
法定依据 | 《广告法》第四十九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广告监测制度,完善监测措施,及时发现和依法查处违法广告行为;国家工商总局工商广字[2004]第163号文件《关于规范和加强广告监测工作的指导意见》:四、省及省以下广告监管机关对在本辖区发布的广告进行监测。 |
实施机构 | 天津市广告监测中心 |
职责边界 | 天津市广告监测中心独立行使 |
运行流程 | 采集样本、提炼违法广告、统计分析、资料和数据的保存 |
运行要件 | 无 |
责任事项 | 识别涉嫌违法广告和具体违法信息,提炼及存档备查 |
监督方式 | 电话 23311004,河北区民主道38号407室 |
(广播广告监测)信息表 | |
序号 | 1.2 |
名称 | 市级广播广告监测 |
法定依据 | 《广告法》第四十九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广告监测制度,完善监测措施,及时发现和依法查处违法广告行为;国家工商总局工商广字[2004]第163号文件《关于规范和加强广告监测工作的指导意见》:四、省及省以下广告监管机关对在本辖区发布的广告进行监测。 |
实施机构 | 天津市广告监测中心 |
职责边界 | 天津市广告监测中心独立行使 |
运行流程 | 采集样本、提炼违法广告、统计分析、资料和数据的保存 |
运行要件 | 无 |
责任事项 | 识别涉嫌违法广告和具体违法信息,提炼及存档备查 |
监督方式 | 电话 23311004,河北区民主道38号407室 |
(电视广告监测)信息表 | |
序号 | 1.1 |
名称 | 市级及市内六区电视广告监测 |
法定依据 | 《广告法》第四十九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广告监测制度,完善监测措施,及时发现和依法查处违法广告行为;国家工商总局工商广字[2004]第163号文件《关于规范和加强广告监测工作的指导意见》:四、省及省以下广告监管机关对在本辖区发布的广告进行监测。 |
实施机构 | 天津市广告监测中心 |
职责边界 | 天津市广告监测中心独立行使 |
运行流程 | 采集样本、提炼违法广告、统计分析、资料和数据的保存 |
运行要件 | 无 |
责任事项 | 识别涉嫌违法广告和具体违法信息,提炼及存档备查 |
监督方式 | 电话 23311004,河北区民主道38号407室 |